关于社会评价组织制度建设的公示
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2022-03-01
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(浙人社办发〔2022〕3号)精神,现将社会评价组织制定考务管理、试题管理、质量管控、应急预案等制度办法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个月(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)。
在公示期内,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和信函等以实名形式反馈至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(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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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
2022年3月1日